一、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名时间:11月15日至25日,节假日正常办理。
三、报名地点: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报名。市直单位考生到宿城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门。
五、考试用书: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由全国会计考办全新制定编写,考生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六、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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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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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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